佛門震驚,遣牌下鄉(xiāng)
天界寺,明初
佛門震驚,遣牌下鄉(xiāng)
顧正臣盯著瑟瑟發(fā)抖的孫娘,開口道:“既然不曾報官,那就補上吧。說說,孫二口是何時何地失蹤,你又如何知其失蹤,可有線索?”
縣丞劉伯欽看向顧正臣,提醒道:“縣尊,今日審理的是孫娘掘墳一案,不是孫二口失蹤一案,何況按照規(guī)矩,無狀紙不給受理。”
顧正臣冷眼看去,毫不退讓地說:“孫娘掘墳一案,有眾多疑點,存在案中案,只需行一狀紙。若縣丞認為這樣還不夠,那就由本官替她寫一份狀紙如何?”
劉伯欽臉頰上的肉微微抖動,不再說話。
顧正臣看向孫娘:“說吧,你不說,沒人能找回你兒子,說出來,至少還有一線希望!”
孫娘聽聞,連忙哭訴。
洪武六年三月二日,孫二口剛滿十八。
四日半夜,孫娘染病。
孫二口去賀莊請郭寧大夫,郭大夫登門診治,給開了藥方,命孫二口按方抓藥。
當夜,孫二口一去不返。
孫娘見兒子遲遲不歸,擔憂不已,拖著病軀找尋,卻只在移風鄉(xiāng)與孝義鄉(xiāng)界河橋上,找到了三包中藥。
而孫二口,至此失蹤,生死不明。
顧正臣想象著當時,詢問:“河中下游可有人找尋過?”
孫娘擦了擦眼淚:“當夜晚間,就有里長、耆老找來鄉(xiāng)親幫尋,沿河走出五里不見人影。當時剛入夏,河水并不深,也不急?!?
顧正臣敲了敲桌子,沉聲說:“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失蹤,這件事確有疑點。劉縣丞、趙主簿、陳典史,你們以為如何?”
“但憑縣尊差遣?!?
劉伯欽三人同聲。
顧正臣也不再多說,從桌案的一個簽筒里取出一根四指寬,長一尺的木牌,提起毛筆寫下:
計開:提審賀莊郭杰、郭寧、郭梁。
牌出:句容縣衙。
洪武六年九月三日給。
定限本月五日回銷。
書寫完畢,顧正臣拿出知縣官印,壓了紅泥,重重按在木牌之上,看向班頭徐霖:“讓這三人明日到縣衙?!?
徐霖接過信牌,領命退至一旁。
明代縣衙傳人,并非說一句話,安排個衙役就能去提人,必須有信牌。
類似于后世執(zhí)法,你得有證件。
在漢代時,使用驛傳時,有“持尺五寸木傳信,封以御史大夫印章”的說法。
唐時,乘驛者給銀牌,但也出現了“木制符信”。
宋代初期,乘驛者開始將銀牌普及為木牌,估計也是為了節(jié)約成本……
大明開國,朝廷上下堪稱困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