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昭陵律法,賣身契分很多種,有短期長期之分,也有活期死期的區(qū)別。
像莊子上的佃戶,高門貴府的仆從,一般簽的都是活契,等契約到期,就可恢復(fù)自由,也不會與家人斷絕關(guān)系。
但姜父那時為了多賣點兒錢,簽的是死契。
契書一簽,姜媚的生死就握在買家手中,與家人再無關(guān)聯(lián)。
這種契書不是買賣雙方就可以簽訂的,還要到縣衙登記,免得日后產(chǎn)生糾紛無法評判。
這些事還是王氏跟姜媚說的。
那時姜媚贖了身,好不容易回到應(yīng)縣找到王氏,王氏卻跟見了鬼一樣,罵她是喪門星,叫她趕緊滾遠一些。
從她被賣的那天起,王氏就已經(jīng)不是她的娘親了。
王氏很快也想起自己說過的話,但她沒有愧疚,偏頭又吐出兩口血來,像是馬上就要撒手人寰。
“她活不了多久了,就算她不是你娘,你就當(dāng)可憐一個思念女兒的母親,做做好事不行嗎?”
“是啊,她都病成這樣了,難道還能騙你的錢嗎?”
“她又沒在大街上逮著人就認女兒,說不定她說的就是真的呢?!?
人群議論紛紛,開業(yè)的時間馬上就要到了,姜媚若再不松口,等賓客到了就更難以收場了。
王氏忍不住暗暗勾起唇角。
媚娘想擺脫他們一個人享受榮華富貴是不可能的。
姜媚看向周圍看熱鬧的人,幽幽道:“他們母子確實很可憐,諸位這么善良,不如把他們接到自己家里養(yǎng)著,反正她也活不了多久了,吃不了你們家多少米,對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