宴會結束后,左開宇告辭離開,從東海市返回東云縣。
第二天,左開宇得到省紀委孫宏軍的消息,李罡招了。
縣長羅林的確沒有與前市長李云澤有過接觸,與羅林聯系的都是李罡。
羅林在東海市郊外有一棟別墅,羅林將所有錢財全部藏在別墅之中。
至于羅林的錢財源自何處,基本上都是付家給的,付家從東云縣政府低價拿地,高價售出,又獲批了許多土地資源的開發(fā)權,倒賣砂石,將東云縣許多村鎮(zhèn)的山林給掏空。
可以這么說,但凡是縣政府工程,全被付家以及付家下屬公司給包攬去。
而羅林之所以這么幫助付家,完全是因為付家的老爺子付衛(wèi)年曾經救過羅林的命。
這些事情李罡全部知道,他全部交代,沒有任何隱瞞。
當然,李罡所交代的并不止這些,其他的事情涉及到市里面的領導,左開宇不會過問,讓孫宏軍與劉森帶著這些消息先回省紀委,直接上報就行。
孫宏軍與劉森這次東云縣之行非常順利,直接是白白撿了功勞,兩人很是高興的離開。
隨后,左開宇馬上聯系林智威,讓他將李罡陳述的事情全部整理好,整理成一個文件。
這個文件只是口述,需要確切的落實物證后,才能徹底讓羅林服罪。
因此左開宇并不著急,他打算動用一招打草驚蛇,先讓羅林與付家自亂陣腳,最好是人贓并獲。
左開宇知道,周五晚上,林青慈會帶著林智威與付子軒見面,這次見面就是最好的時機。
他交代林智威一些細節(jié),讓林智威務必取得付子軒的信任。
林智威也認識到他一根筋不能辦成事,因此這一次是打算讓林青慈主導這件事,他負責出面就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