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差二兩銀子,那就很可能只是誤差了,于是帥嘉謨得出了結(jié)論:在大明開國之初,整個徽州府六縣共虧欠夏糧兩萬零四百八十石,該虧欠以“夏稅生絲”為名義補上,折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絹。這本來沒有問題,問題是在乙巳改制之后,這筆稅款不知為何,居然由全府承擔(dān)變成了由歙縣一縣單獨承擔(dān)。
而更悲劇的是,這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絹屬于折色稅,要以實物形式繳納。然而徽州根本不養(yǎng)蠶,于是歙縣的老百姓必須先把糧食賣掉換成銀子,再拿銀子去買生絲,最后繳給官府。這就表示前后要折兩次,成本不用說了,肯定是非常高。
還有就是,這個八千七百八十匹是到庫的數(shù)字,還得加上中途運輸成本與損耗。所以整個折算下來,歙縣人民實際付出的比賬面更多,也許九千匹,甚至上萬匹也說不定。
可想而知,如果這一情況確實無誤,那歙縣簡直倒霉透了!因為從至正二十五年“乙巳改制”開始算起,直到隆慶三年——歙縣百姓頭上的這筆冤枉稅傻交了兩百多年!
帥嘉謨驚得自己都頭皮發(fā)麻,所以做事很謹(jǐn)慎,他沒有急著去驚動官府,而是先自己在歙縣仔細摸底了一番。結(jié)果他發(fā)現(xiàn),原來自己還不是最早發(fā)覺這件事有問題的人,早在嘉靖十四年,已有兩個歙縣人王相、程鵬,就發(fā)現(xiàn)了這個“人丁絲絹”有問題。
當(dāng)時,他們沒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議,而是直接越級呈文給了徽州府的上級——應(yīng)天巡撫,而且還不止一次!
當(dāng)時第一次接到呈文的是應(yīng)天巡撫陳克宅、巡按宋茂熙,這二位還是認真辦事的,很快給了批復(fù),要求徽州府徹查??上У氖菚r間不湊巧,這兩位很快便升遷轉(zhuǎn)走,接任者又不清楚之前的情況,這件事就沒人再去追問。
王相、程鵬二人也估計到了這種可能,于是再次呈文到應(yīng)天巡撫、巡按處,接任的巡撫歐陽鐸、巡按游居敬,于是也接到了同樣的呈文。這兩位剛剛上任,當(dāng)然不能有事不辦,所以也很快給了批復(fù),并且要求徽州府召集六縣合議。結(jié)果負責(zé)此事的官、吏,都是其他五縣出身,于是敷衍塞責(zé),推諉拖延。
到后來王相、程鵬先后莫名去世,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。
怎么辦?這兩個人死得離奇,多半不是正常死亡,十有八九就是跟這件事有關(guān)。我要是也揪著這筆冤枉稅不放,是不是將來也會遭遇同樣的禍?zhǔn)拢?
數(shù)學(xué)人才的固執(zhí)占據(jù)了他整個大腦:人可以死,賬不能錯!
想到這里,帥嘉謨推開賬冊,做了一個決定:他要第三次呈文,為歙縣討一個公平。不說把以前多交的稅要回來或者爭取減免今后其他稅,但是最起碼,也得把這筆稅重新分?jǐn)偟搅h,絕不能讓歙縣獨扛!
帥嘉謨的這個決心下得并不容易。要知道大明的稅賦體系本來就比較亂,錯綜復(fù)雜,牽涉甚多,除非某地受災(zāi)嚴(yán)重,否則就算是皇帝想增減一二都極不容易,想憑一介平民的力量刪掉整整一個科目,實在難于登天。何況如果重新分?jǐn)偟脑?,就意味著其他五縣平白加稅,這個龐大的利益集團一定會拼死阻撓。
但已經(jīng)下定決心的帥嘉謨?nèi)匀挥H自撰寫了一份呈文,詳細地寫明自己的查考過程,然后在隆慶四年的年初,沒有通過徽州府,而是越級呈給了當(dāng)時的應(yīng)天巡按御史劉世會。
在這篇呈文里,帥嘉謨耍了一點小手段,他在講述緣由時加了一句話:“緣本府遞年奉戶部勘合,坐取人丁絲折生絹八千七百八十匹,原額六縣均輸,府志可證?!?
其實在《徽州府志》里,只是含糊地記載徽州府或歙縣繳納人丁絲絹多少多少,根本沒有明確說過“原額六縣均輸”的話,更沒有和國初那筆虧欠夏麥聯(lián)系到一起。
帥嘉謨偷偷加了這六個字,是想給上官造成一個既成印象,方便行事——孰不知這一處小小的手腳,后來卻成了聚訟的關(guān)鍵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