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
大明萬歷年間,徽州府爆發(fā)了一場民間騷亂。
這場騷亂規(guī)模不算大,動靜卻不小,前后持續(xù)時間將近十年,將當?shù)匕傩?、鄉(xiāng)紳鄉(xiāng)宦、一府六縣官員、應天巡按、應天巡撫乃至戶部尚書與當朝首輔都裹挾了進去。從中樞到地方、從官僚到平民的諸多利益集團各懷心思,彼此攻訐、算計、妥協(xié)。大明朝廷的決策如何出爐,地方執(zhí)行如何落實,官場規(guī)則如何運作,利益集團之間如何博弈,在這個案子里真的是纖毫畢現(xiàn)。
有意思的是,這一次騷亂的起因,既不是天災,也不是盜匪,追根溯源,竟是一位學霸做數(shù)學題鬧出來的。
第一章都是學霸惹的禍
這個故事,要從徽州府下轄的歙縣說起。
大明共分為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,以及一南一北兩個直隸,咱們可以把它們粗略地理解為省份。
南直隸下轄有一個徽州府,歷來人杰地靈,無論官場還是商場都是英才輩出,是有名的文教繁盛之鄉(xiāng)。其時徽州府一共統(tǒng)轄六縣:歙、黟、休寧、婺源、祁門、績溪。其中歙縣最大,同時它還是附郭縣——也就是說,徽州府治設在縣內(nèi),與歙縣縣衙同城辦公。
府縣同城,很多府一級的文書檔案,自然就存放在縣城的閣架之上,以便隨時調(diào)取勘合。這些關(guān)于稅糧戶籍的案牘十分重要,關(guān)乎一縣之興衰,可又超級無聊,全是各種枯燥的數(shù)字羅列。所以它們長年被束之高閣,無人問津。
隆慶三年(1569年),有一個歙縣人忽然對這些檔案產(chǎn)生了濃厚的興趣。
這個人叫帥嘉謨,字禹臣。嚴格來說,他沒有歙縣戶口,不算當?shù)鼐用瘢莻€祖籍江夏的軍戶,隸屬于徽州府境內(nèi)的新安衛(wèi)。軍戶是大明特有的一種戶籍,世代都是軍人,歸屬于各地衛(wèi)所——類似于軍分區(qū)——不過這出身沒什么不好,朝中此時有個叫張居正的大人物,也是軍戶出身,正是冉冉上升的政治明星。
[注釋]徽州府與新安衛(wèi):根據(jù)《明史·地理志》與《明史·兵志》的記載,明代的整個疆土管理分別隸屬于兩大系統(tǒng),即六部、布政使司、府、縣這一行政系統(tǒng),與五軍都督府、都指揮使司、衛(wèi)、千戶所這一軍事系統(tǒng)。明初,徽州府直屬中書省,后改屬南直隸,下轄歙、黟、休寧、績溪、祁門、婺源六縣,歙縣為附郭。新安衛(wèi),直隸于中軍都督府,雖設于徽州府轄區(qū),其守備衙署亦在歙縣,卻不受徽州府管轄。
軍戶:據(jù)《大明會典·戶部》記載,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管理天下戶口,置戶帖、戶籍,記錄人戶之名字、年齡、居住地等信息,戶帖發(fā)給百姓,戶籍上交戶部,作為核實戶口、征調(diào)賦役的根據(jù)。明代人戶分軍、民、醫(yī)、匠、陰陽等多種類型,除優(yōu)免差役者外,其他人必須承擔不同的差役,不允許變籍,所擔差役亦世襲。其中,軍戶便是世襲供應軍差義務的特定人戶,負擔沉重,社會地位也相對低下,故明人一般以脫離軍戶為幸。明代諸多著名閣臣如李東陽、萬安、劉吉、梁儲、高拱、張居正、葉向高等人,皆出自軍戶。
帥嘉謨在文武兩道的表現(xiàn)都很一般,注定仕途無望。他只有一個特長:對數(shù)字天生敏感,擅長算學,是個學霸級的數(shù)學天才。
可惜在大明,可沒多少領(lǐng)域能讓這位理科生一展才華。最好的就業(yè)方向,就是去當個管錢糧的小官吏。而這個崗位,要求對錢糧稅賦的計算很熟悉,需要做大量的應用題來練習。
當時沒有教輔和習題集,帥嘉謨一腔做數(shù)學題的欲望無處發(fā)泄。好在這個苦惱沒持續(xù)很久,他便發(fā)現(xiàn)了一個絕好的題庫:歙縣架閣庫。
徽州府歷年的稅糧賬冊,都存在歙縣庫房里。大明稅賦結(jié)構(gòu)很是繁復,徽州又是納稅大戶,賬冊涉及大量加減折算、書算錢糧,這正是絕佳的應用題題例。磨煉好了這門手藝,以后就業(yè)便有保障了。
于是在隆慶三年的某一天,帥嘉謨設法接觸這些官府賬冊。一個學霸就這樣高高興興地開始做起數(shù)學題來。
做著做著,帥嘉謨覺得哪里有點不對勁。
憑借著對數(shù)字的高度敏感,他注意到徽州的歷年稅賦里有一個疑點:徽州府每年向南京承運庫繳納的稅糧中,除正稅之外,還有一筆科目叫作“人丁絲絹”,須以實物繳納,且數(shù)額頗大,每年要繳8780匹生絹。
帥嘉謨再往下去查徽州府下屬諸縣的分賬,發(fā)現(xiàn)徽州府下轄六縣,其他五縣都沒有“人丁絲絹”這么一筆支出,只有歙縣的賬簿上有記錄,數(shù)字與徽州府上繳南京承運庫的等同。
換句話說,徽州府每年8780匹生絹的這筆稅支,是由歙縣單獨負擔的。
帥嘉謨大為駭異,這可不是小數(shù)。為了確保自己沒犯錯,他還特意去查了一下《大明會典》。[注釋]《大明會典》:明代官修的記載典章制度的大全。有明一代于弘治、嘉靖、萬歷三朝先后編修、續(xù)修和重修《會典》。弘治年間,徐溥、劉健等奉敕修成《大明會典》180卷,至孝宗死,未及頒行。正德年間,李東陽等奉敕重加校訂后由司禮監(jiān)刻印頒行,是為正德本。嘉靖年間續(xù)修的《會典》并未刊行。萬歷年間,大學士申時行等奉敕重修《會典》成228卷,為萬歷本。文中帥嘉謨所閱者應為正德本《大明會典》。
《大明會典》是一本官方發(fā)布的資料集,里面收錄了典章沿革以及各級政府稅賦資料、行政法規(guī),從弘治朝開始,每代都會進行修訂,算是政府法令的一個匯編,亦勉強可以當作年鑒來用,權(quán)威性很高。
帥嘉謨在《大明會典》里的徽州府條目下,找到了同樣的納稅記錄。更重要的是,《大明會典》里只提及是由徽州府承擔“人丁絲絹”,并無任何字樣表明是歙縣獨自承擔。
按道理,徽州府的這一筆“人丁絲絹”稅目,應該是六縣均攤,怎么只壓在歙縣一處呢?雖然歙縣的體量比其他五縣都要大,可也不能這么欺負人哪。
帥嘉謨心想,這件事關(guān)乎一縣之民生,可不能這么糊涂下去,必須挖個水落石出!
就像所有的學霸一樣,帥嘉謨看到眼前出現(xiàn)了難題,不驚反喜,興高采烈地繼續(xù)深入挖掘。最終,他在《徽州府志》里找到一條看似無關(guān)的古早線索。
[注釋]《徽州府志》:現(xiàn)存明代《徽州府志》有兩個版本,一為彭澤、汪舜民等人編修的弘治《徽州府志》12卷,一為汪尚寧等人編修的嘉靖《徽州府志》22卷。特別需要注意的是,汪尚寧為歙縣人,曾官至通議大夫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退休歸里,組織一幫人員重修了《徽州府志》,后來亦被卷入學霸帥嘉謨引起的這場爭論。
徽州這個地方,歸附于洪武爺?shù)臅r間很早。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年)稱吳王之后,在徽州實施的第一件事,就是修改元稅,稱為“甲辰法制”。結(jié)果年底核查,行中書省發(fā)現(xiàn)數(shù)字有問題,于是在至正二十五年(1365年)搞了一次“乙巳改科”,對很多科目的稅額重新做了調(diào)整。
[注釋]乙巳改科:據(jù)《徽州府志·食貨志》記載,吳元年(1364年),明太祖朱元璋重新修訂了徽州府的賦稅舊制,將六縣的“夏稅生絲”折麥征收。第二年,即乙巳年,行中書省核查徽州府賦稅時發(fā)現(xiàn),該府吳元年的田賦增減額存在問題,派人將府、縣所屬官吏羈押至省,在嚴密監(jiān)督之下,重新更定了徽州府的田賦數(shù)額,歲史稱“乙巳改科”,其中特別指出了歙縣虧欠原額夏麥9000余石。
在這次改制中,朝廷發(fā)現(xiàn)歙縣的夏麥數(shù)量有問題,與去年同比差了9700石,于是對歙縣的3646頃輕租田,每畝各加征“夏稅生絲”四錢,以彌補夏麥缺額。
[注釋]石:古人把石塊鑿孔成凹行,用于稱量糧食,“石”因此成為容量單位,音(dan)?!墩f苑·辨物》載:“十斗為一石”。古代的容量單位有:勺、合(ge)、升、斗、石,為10進制。出自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的“以升量石”,比喻以膚淺的理解力難以推測深奧道理。出自明人凌濛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的“朝升暮合”則用以形容生活的艱難。日常生活中,石與合因其過大或過小而較少被使用,人們常用的是升和斗,故有升斗小民、日進斗金、不為五斗米折腰等說法。
這個“補欠夏稅”年代太過久遠,看起來和“人丁絲絹”全無關(guān)系。帥嘉謨憑著天才般的直覺,覺得這兩者之間一定有什么聯(lián)系,于是拿起筆來,粗粗算了一下。
歙縣補的9700石夏麥,按照隆慶時的官方換算標準,每石折銀3錢,9700石糧食折算成銀子,是2910兩。而每年“人丁絲絹”補交的生絹折成銀子,每匹7錢,所以8780匹折銀6146兩。嗯,兩個數(shù)字似乎沒什么關(guān)聯(lián)。
[注釋]折率:明初所定的賦稅,本是建立在實物財政的原則之上,政府根據(jù)需要的物品來確定征收的物品種類,百姓根據(jù)各地土產(chǎn)的特點繳納不同的物品。但是,各地的出產(chǎn)與政府的需要總有不一致的時候,就需要用其他的物品來代替?;蛘?,在政府實物儲備充足的情況下,改征當時具有一般等價物職能的物品作為財政儲備,這時就需要有一定的換算比例,即折率。明中葉賦稅改革,逐漸以白銀作為衡量標準,折率也就主要是折銀率了,這一比率主要是由稅物要送往的倉庫與用途等因素決定。如據(jù)嘉靖《徽州府志》可知,嘉靖年間,徽州府夏麥征收,征入當?shù)赜镭S倉每石征銀4.5錢,送往京庫(北京)每石征銀2.5錢,運往南京光祿寺每石征銀6錢。
帥嘉謨到底是個學霸,腦子轉(zhuǎn)得很快。他很快想到,徽州六縣彼此相鄰,一個縣夏麥歉收,其他五個縣不可能幸免。他再一追查,發(fā)現(xiàn)在同一時間,黟、休寧、婺源、祁門、績溪五縣也虧欠夏糧,一共是10,780石,可折銀3234兩。
2910+3234=6144。
這個數(shù)字,和“人丁絲絹”只差2兩。
帥嘉謨很快得出了結(jié)論:在國初,整個徽州府六縣共虧欠夏糧20,480石,以“夏稅生絲”為名義補之,折8780匹生絹。按說這筆錢是由六縣共同承擔的,不知為何,卻變成了歙縣單獨繳納。
更可怕的是:徽州并不養(yǎng)蠶,歙縣的老百姓必須先把糧食賣成銀子,拿銀子去買生絲,再繳給官府。周轉(zhuǎn)兩次,負擔更重。
如果從至正二十五年“乙巳改科”開始算起,到隆慶三年,這筆冤枉稅足足交了兩百多年!
歙縣簡直倒霉透了。
帥嘉謨做事很謹慎,他沒有急著去驚動官府,而是在歙縣摸了一圈底。結(jié)果他發(fā)現(xiàn),自己并不是最早發(fā)覺有問題的,早在嘉靖十四年(1535年),已有兩個歙縣人——程鵬、王相發(fā)現(xiàn)這個“人丁絲絹”有問題。
他們沒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議,而是越級呈文給了徽州府的上級——應天巡撫和應天巡按,而且還不止一次!
應天巡撫和應天巡按,這兩個官職的管轄范圍可不只有應天府一個地方,而是涵蓋了除鳳陽、廬州、淮安、揚州四府之外的整個南直隸地區(qū),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轄制。
在具體的分工上,應天巡撫協(xié)調(diào)各府州縣,以賦役為主,也兼管司法、治安;巡按以監(jiān)察為主,但也插手民政、司法、軍事。勉強用現(xiàn)在做對比的話,一個是省長兼軍區(qū)司令,一個是省高級法院院長兼紀委,找他們兩位,算是拜對了衙門。
市里不管,難道省里還不管嗎?
第一次接呈文的是應天巡撫陳克宅、巡按宋茂熙,兩位很快給了批復,要求徽州府徹查。可是他們很快便升遷轉(zhuǎn)走,沒人再去追問。接任的巡撫歐陽鐸、巡按游居敬,接到了同樣的呈文,也給了批復,要求徽州府召集六縣合議。結(jié)果負責此事的官、吏,都是其他五縣出身,敷衍塞責,推諉拖延。
在來回拖延之中,王相、程鵬先后莫名去世,此事最后不了了之。
查到這里,帥嘉謨推開賬冊,做了一個決定:他要第三次呈文,為歙縣討一個公平!
到底是正義感和鄉(xiāng)土情結(jié)使然,還是想借此炒作自己?史料不全,不好妄自揣測他的動機。
無論如何,他決定冒著觸動利益集團的巨大風險,開始采取行動。
隆慶四年(1570年)的年初,帥嘉謨撰寫了一份呈文,詳細地寫明自己的查考過程,然后提交給了當時的應天府巡按御史劉世會。
在這篇呈文里,帥嘉謨玩了一個心眼,在講述緣由時加了這么一句話:“緣本府遞年奉戶部勘合,坐取人丁絲折生絹八千七百八十匹,原額六縣均輸,府志可證。”
大概意思是,我說的這個問題,在《徽州府志》里也提到了,這是鐵證。
《徽州府志》是徽州府出面編撰的地方志,可信度很高。可是,府志里其實只是含糊地記載了徽州府或歙縣繳納“人丁絲絹”多少多少,根本沒有明確說過“原額六縣均輸”的話,更沒有和國初那筆虧欠的夏麥聯(lián)系到一起。
帥嘉謨偷偷加了這六個字,是想給上官造成一個先入為主的印象,方便行事——殊不知這一處小小的手腳,后來卻成了聚訟的一個關(guān)鍵焦點,這個后頭再說。
除了偷改了原文,帥嘉謨還發(fā)動了情感攻勢。他動情地說:
“南京承運庫每年收絲絹20,190匹,其中浙江、湖廣這種產(chǎn)絲大區(qū),才繳納8501匹;應天(等)十三府,只要繳2905匹。我們徽州府根本不養(yǎng)蠶,卻要負擔8780匹。當?shù)孛癖娭荒苜u了糧食,折成銀子,從浙江等地回購,這兩道手續(xù),讓成本翻倍,苦不堪。更何況,這筆負擔若是六縣分攤,還能勉強忍受,可現(xiàn)在是歙縣一縣承擔——這一縣之稅,比浙江、湖廣兩司都高,根本不合理??!”
[注釋]細查帥嘉謨所引用之《大明會典》可知,浙江、湖廣的各布政司、府、州運往南京戶部承運庫的夏稅絲絹數(shù)分別為3509匹、4992匹,二者共計8501匹。應天等十三府為:應天府、常州府、鎮(zhèn)江府、太平府、廬州府、安慶府、寧國府、蘇州府、淮安府、松江府、鳳陽府、揚州府與池州府。上述各處所繳為絲綿折絹或農(nóng)桑絲折絹,唯有徽州府繳納的稅項有些不同,乃是人丁絲折絹,有8779匹,與帥嘉謨所說的8780匹稍有出入。
這是帥嘉謨玩的一個統(tǒng)計學小花招。因為大明稅制不是統(tǒng)收統(tǒng)解,一個地方往往要向數(shù)處交稅。
當時浙江、湖廣等地的絲絹稅,不只解往南京承運庫,還有很大一部分會送往太倉銀庫、丙字庫等。從萬歷年間的稅收記錄來看,浙江的絲絹稅總額高達130,000匹,湖廣的總額27,000匹,都遠超歙縣。
帥嘉謨是這么個邏輯:不談總數(shù),單單拿出南京承運庫做比較,主要為了顯得歙縣格外悲慘。
這個手段的絕妙在于這些數(shù)字都是真實的,全經(jīng)得起查證,只是在統(tǒng)計方式上稍做手腳,立刻顯出卓然效果——歙縣本身的負擔確實沉重不假,但被帥嘉謨這么一比較,變得簡直慘絕人寰,讀之觸目驚心。
[注釋]大明稅制:帥嘉謨引用《大明會典》所載各司、府送往南京戶部承運庫的絲絹稅額,來哭訴歙縣獨自承擔的徽州府絲絹稅額比浙江、湖廣兩司的總額還多,實在太失公平。他如此計算,隱含著一個前提,即認定南京承運庫記載的稅額,就是各布政司、府所納絲絹稅額的全部。但實際上,這樣的假設完全站不住腳。因著兩京制度,明代的承運庫有南、北之分,帥嘉謨引用數(shù)據(jù)并未將北京承運庫算入。并且,地方上交中央的絲絹稅并非都送往承運庫,部分折銀可能送至太倉銀庫,部分絲絹可能送至丙字庫。所以,南京承運庫所收納的,僅是絲絹稅額的一部分而已。如下頁圖表所示,若給《萬歷會計錄》所記載的嘉靖、萬歷時期各布政司、府、縣的絲絹稅的總額做個排名,可以發(fā)現(xiàn),徽州府的絲絹稅在全國諸府中名列第九,歙縣則在諸縣中名列第六,都比較靠前,卻也與名列第一的嚴州府、淳安縣有相當大的差距,更不能與浙江、湖廣二司共計167,544匹的總額相比。
這真是只有學霸才能玩出的手段。
除了在史料和統(tǒng)計學上做手腳之外,帥嘉謨還準備了第三張牌:政治牌。
他呈文的第一句話是這么寫的:“天下之道,貴乎均平,故物有不得其平則鳴。歙縣久偏重賦,民困已極,躬遇仁明在位,備陳情款,懇乞均平?!?
[注釋]天下之道,貴乎均平,故物有不得其平則鳴。歙縣久偏重賦,民困已極,躬遇仁明在位,備陳情款,懇乞均平:普天之下,最重要的道理就是均平,故遇見不均不平之事,必須發(fā)聲抗議,維護公道!歙縣獨自承擔如此沉重的賦稅重擔這么多年,百姓已貧困至極,無以為生了。幸蒙上天眷顧,遇見您這樣仁慈、賢明的御史大老爺,小的有幸向您詳細陳明狀況,懇乞大老爺均平賦役,救歙縣百姓于水火!
短短一段話,先后兩次要求“均平”。
隆慶年間,江南正在推行一條鞭法。而一條鞭法的口號恰好是:“均平賦役,蘇解民困?!彼詭浖沃儍纱巍熬健?,把這次稅賦爭議拔高到響應國家政策的高度。
[注釋]一條鞭法:據(jù)《明史·食貨志》可知,明初沿用兩稅法,根據(jù)官方登記的戶籍,田地要征收田賦,分夏、秋兩季繳納;丁要承擔多種徭役。后官府借各種理由加征賦稅、加派雜役,百姓困苦不堪,大量逃亡以躲避賦稅。政府亦出現(xiàn)嚴重的財政危機,故決定將一州一縣的田賦、種類繁多的徭役、雜稅合并起來,除必須的米麥之外,都折成銀兩,分攤到該州縣的田地上,按照擁有田地的多寡來征收賦稅,官方征收、官方解運,稱為“一條鞭法”。這不僅使國家財政收入得以穩(wěn)定增加,也大大簡化了稅收程序,提高了效率。
從深層次來講,一條鞭法的核心要旨,是合并田賦、徭役,取消米麥之外的實物稅,統(tǒng)一改為折收銀兩。所以帥嘉謨在呈文中反復強調(diào)“人丁絲絹”是折色實物稅,繳納十分麻煩,這和中央精神緊緊地掛上了鉤。
只要此事能借到國策的東風,便能引起應天巡撫的格外關(guān)注。
要知道,這一任應天巡撫,對一條鞭政策的推行很下力氣。只要他肯表態(tài),這事就成了一半,不,一大半!帥嘉謨之所以有這個底氣,是因為這位巡撫太有名氣,遠非尋常官員可比——他叫海瑞,號剛峰。
[注釋]海瑞:據(jù)《明史·海瑞傳》等可知,海瑞,字汝賢,號剛峰,海南瓊山人,自幼喪父,靠母親節(jié)衣縮食撫養(yǎng)成人,對百姓的貧苦深有體會。海瑞中舉后曾至南平任代理教諭,有御史來縣學視察,一些學官想要討好上司,一見面就全身趴在地上行磕頭大禮。海瑞則只是作揖而已,他認為學校不是官府衙門,是師長教導學生的地方,不應該屈膝下跪。因此,就有了這樣一個畫面:身為教諭、站在中間的海瑞,只是作揖,不下跪;兩邊的學官趴在地上磕頭,正如一個“山”字,又像一個筆架,因此海瑞就有了“筆架博士”的外號。海瑞升任淳安知縣后,不僅堅決抵制上司的額外攤派,并且積極取消不合理的賦稅、雜役,減輕百姓負擔。
不用多說了。
其實較起真來,帥嘉謨此舉屬于強行拔高。
因為這次“人丁絲絹”爭議的核心,是稅負歸屬,到底歙縣單出還是六縣一起出?至于實物折算,只是一個次要問題,跟一條鞭法關(guān)系不大。
這就好比兩個人為吃飯買單起了爭執(zhí)。誰出這頓飯錢,才是爭執(zhí)的重點,至于這錢是給現(xiàn)金還是刷信用卡,并不重要。等警察來了,其中一位喊一嗓子:“民警同志,你給評評理,為了響應國家鼓勵使用信用卡的號召,這頓飯錢該誰出?”警察聽了肯定莫名其妙,這兩件事根本沒關(guān)系啊。
但在帥嘉謨的妙筆之下,這個邏輯錯誤被巧妙地掩蓋起來,非但不露破綻,反而顯得煌煌正氣,高度一下子就提上去了。
除了這些,帥嘉謨還準備了第四張牌——解決方案。
他深諳官僚稟性,知道他們最不耐煩的,就是下面的人爭吵卻又拿不出辦法。所以在呈文的最后,他急上峰之所急,十分貼心地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:“要么按照《大明會典》的原則,六縣按照人丁分攤;要么按照《徽州府志》,六縣按照田地分攤,折麥再折銀再折絲?!?
看,方案我都給您做好了,您朱筆批準便是。
這樣一來,無論按人頭統(tǒng)計還是按田地統(tǒng)計,歙縣都能減少至少一半負擔。
不得不說,帥嘉謨的這一篇呈文,當真是訴狀杰作。開頭借了朝廷大勢的東風,立意高遠,中間數(shù)字翔實,論據(jù)確鑿,層層推論極有說服力。篇尾不忘煽情,描繪歙縣人民生活有多艱辛,訴于情感層面。文字、邏輯上玩的小花招層出不窮,如羚羊掛角無跡可尋。
關(guān)于帥嘉謨的職業(yè),史無明載,徽州其他五縣罵他是個奸猾訟棍。從這份訴狀來看,若非狀師大手,還真寫不出來這等文字。
這一篇雄文遞上去以后,效果立竿見影,果然得到了撫院與按院的高度重視。
錢糧稅賦,歷來都是民政事務的重中之重。隆慶四年二月初十,巡撫海瑞給出批示:“仰府查議報奪?!币馑际俏液苤匾暎銈兒煤貌榍宄?。隨后,巡按劉世會做出了更詳細的指示:請徽州府召集六縣負責官吏、鄉(xiāng)紳、耆老等民眾代表,就這件事進行查證合議。
徽州知府段朝宗接到文書,一看海剛峰的大名,沒敢耽擱,立刻發(fā)牌催促六縣派員過來商議。
誰知道,就在這節(jié)骨眼上,竟然出事了。
隆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,也就是兩院批示發(fā)出后的第十五天,突然傳來消息,海瑞調(diào)職,改任南京糧儲。
海瑞為何突然從應天巡撫離職,這是另外一篇好大文章,這里按下不表??傊?,徽州這攤事,海剛峰是顧不上管了。
海瑞是帥嘉謨最大的倚仗。他突然調(diào)任,讓“人丁絲絹”案子陡然失去了前進的動力。盡管巡按劉世會還在,盡管徽州知府段朝宗還在,可是沒了海剛峰當主心骨,他們可不愿意去觸這個霉頭。
要知道,他們要面對的,是一個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。
帥嘉謨的主張,對歙縣有利,但對其他五縣來說可是徹頭徹尾的壞消息。一旦議成,他們平白要多交不少賦稅。因此對這個提案,五縣籍的官員、胥吏、鄉(xiāng)紳、百姓都堅決反對。
要知道,徽州府不比別的小地方,在朝中做過官的人極多。那些致仕的官員與中央關(guān)系密切,又熱衷于彼此聯(lián)姻,經(jīng)營成一個盤根錯節(jié)的關(guān)系網(wǎng)絡。這里的鄉(xiāng)紳鄉(xiāng)宦,個個能量巨大,手眼通天。六縣紛爭,動輒能攀扯出政壇上的大人物。別說徽州知府,就算是應天撫、按兩院也不得不有所顧慮。
[注釋]徽州府出身官員中身居高位者眾多,進入《明史》名臣列傳者就有四十多位,在安徽省內(nèi),僅次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、明初因軍功任職者眾多的鳳陽府。特別的是,徽州府出身的官員多是宣德以后以科第進入仕途、官運亨通的。嘉靖、萬歷時期在朝為官者,績溪有官至工部尚書的胡松,以計謀擒獲倭寇首領(lǐng)、后官至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胡宗憲;休寧有官至福建兵備簽事的汪泗論;婺源有官至兵部左侍郎、贈兵部尚書的汪元錫,官至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的余懋學,官至兵部侍郎、別號“潘青天”的潘珍;歙縣有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汪尚寧,官至兵部侍郎的汪道昆,官至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的許國,等等。
而從徽州知府的立場來看呢?
無論“人丁絲絹”在六縣怎么分配,對府里來說都沒區(qū)別,只要每年湊夠8780匹生絹給南京就好。所以這筆絲絹稅如果不改,局勢平靜如初,最多歙縣抱怨兩句——反正你們交了兩百多年了,早習慣啦;若是支持帥嘉謨的主張,把賦稅均攤到六縣,徽州府得不到半分好處,反而引起其他五縣騷動,可謂有百害而無一利。
徽州府會怎么選擇,不問可知。
帥嘉謨?yōu)槭裁串敵醪蝗フ一罩莞懝?,反而要越級去向兩院呈文?理由很簡單,因為他在本地根本得不到支持?
現(xiàn)在海瑞離開,倚仗已去,整個事情立刻推動不下去了。
應天巡按在二月十四日指示六縣合議,徽州府隨即也發(fā)牌催促。但下面毫無反應,恍若未聞。別說黟、休寧、婺源、祁門、績溪五縣,就連苦主歙縣,居然也悄無聲息。
帥嘉謨一打聽才知道,歙縣知縣房寰正趕上丁憂,縣務無人署理。其他五縣的知縣則宣稱要忙著準備朝覲事宜,因循停閣,不辦公了。
明代從洪武十八年(1385年)開始,規(guī)定地方官員逢丑、辰、未、戌年,也就是每隔三年,要進京朝覲一次,接受吏部和都察院的考查黜陟。這對官員來說,是一件大事。
但問題是,隆慶四年為庚午,隆慶五年(1571年)為辛未,才是朝覲之年。你明年才上京,今年二月份就開始停閣不辦公了?
而且還不是一位,是五位知縣都這么回答。
很明顯,五縣已經(jīng)商量好了,對這次合議采取消極不合作的態(tài)度,盡量拖延下去,拖到黃,拖到忘,拖到無疾而終,然后就天下太平了。歙縣在嘉靖朝的兩次申訴,不就是這么被拖沒的嗎?
于是,從應天巡按批示之日起,地方上拖了足足兩個月時間。一直到了四月十八日,績溪縣才慢吞吞地回了一封申文。至于其他四縣,干脆連回應都懶得回應。
這份績溪縣的申文,是以本縣教諭楊存禮的名義提交的,還有幾個縣中耆老的連署。由教諭出面,也從一個側(cè)面反映了績溪的態(tài)度——此事無關(guān)錢糧,是教育問題!
比起帥嘉謨那篇雄文,這份申文的干貨不多,刀筆卻暗藏機鋒。
一開頭,楊教諭先喊了一句政治口號:“為懇恩遵國典、據(jù)府志,均賦救偏,以蘇困苦事?!比缓螽嬶L陡然一變,先大罵帥嘉謨“變亂國制,罔上虐下”,是個“假公挾私”的無恥訟棍,又罵嘉靖年呈文的程鵬、王相是刁民。
[注釋]為懇恩遵國典、據(jù)府志,均賦救偏,以蘇困苦事:本縣為了響應府衙的號召,今特遵照《大明會典》《徽州府志》之記載,均平賦稅,補救弊政,切實緩解百姓多年之困苦,以示大人的浩蕩洪恩!
變亂國制,罔上虐下:(帥嘉謨)實乃假公濟私的無恥之徒,他興風作浪,妄圖變亂國家大政,對上欺騙、蒙蔽大人,對下虐待、陷害百姓。
罵了半天,楊教諭終于說到了主題。首先他承認了帥嘉謨的發(fā)現(xiàn),如今的“人丁絲絹”,確實就是國初的“夏稅生絲”。但他解釋說,根據(jù)府志記載,當年朝廷發(fā)現(xiàn)歙縣虧欠夏麥9700石,責令他們補交“夏稅生絲”,一共8780匹給南京承運庫。所以這是歙縣自己的責任,跟其他縣沒關(guān)系。
然后他又說,這筆稅款交了一百七十多年,從來沒人抗議過。嘉靖十四年,兩個歙縣刁民程鵬、王相去告刁狀,當時的徽州知府馮世雍主持過一次調(diào)查,甚至還去巡院查過版籍,結(jié)論是“人丁絲絹”就該歙縣單獨交。此后三十多年,也風平浪靜。誰知道又冒出一個訟棍帥嘉謨,無視組織決定,又要興風作浪。
楊教諭的這個辯駁,實在毫無道理。
帥嘉謨已經(jīng)算得很清楚了。按照隆慶年間的折率,8780匹生絲,換算成麥子是20,480石,跟歙縣拖欠的9700石根本對不上。即使按洪武年間的折率,也不可能差那么多。楊教諭到底是文科生,沒算明白這筆賬。
不過技術(shù)細節(jié)無關(guān)宏旨,因為文科生最擅長的,是抒情。
楊教諭動情地寫道:“我們績溪,一共才方圓二十四里,土地貧瘠,民眾貧苦,每年丁糧才七百石不到;他們歙縣方圓二百二十四里,每年丁糧得六萬多石。哪里有把上縣的負擔轉(zhuǎn)嫁給下縣的道理?”
他哭訴完之后,別有深意地加了一句:“照舊定納,庶免小民激變之憂,官民兩便。”意思是:您最好按照原來的做法征稅,免得激起民變,這樣官府和民眾都方便。
楊教諭前面那些話,都是廢話,真正的文眼,恰好就在這里。
這句話雖然謙卑,卻隱隱帶著威脅。反著讀,意思就成了:如果您不照原樣征稅,恐怕會引起民變,到那個時候,可就官民兩不便了。
這句話非常狠,一下就擊中了徽州府的要害。
要知道,這個威脅雖然出自績溪代表之口,但其實背后是五縣的共識。也就意味著,如果此事不令他們滿意,將會使整個徽州府大亂。明年就是朝覲考查年,青天大老爺,您自個兒掂量著辦吧。
楊教諭這一手玩得很有分寸。如果五縣一起威脅鬧事,跡同謀反,切不可為?,F(xiàn)在四縣不吭聲,推出最小的績溪在前頭說話,績溪人口太少,怎么鬧,也絕對上升不到謀反的地步。這樣一來,既委婉而隱晦地把威脅傳達到,又給知府留出了足夠的面子,方便日后轉(zhuǎn)圜。
大明地方官員一向的治政思路是以穩(wěn)定為主,不出事什么都好說,至于講不講道理還在其次。下頭老百姓們也明白這個邏輯,所以碰到什么糾紛,甭管有理沒理,先鬧一陣。鬧成了,官府往往就會按鬧分配;鬧不成,也是法不責眾嘛。
你看,這就是文科學霸解決問題的思路。楊教諭根本不屑去查證什么“人丁絲絹”的技術(shù)細節(jié),數(shù)字不重要,仕途才是重點。只要點明這事處理不當會引發(fā)民變,危及知府的前程,就足夠了。
果然,徽州府一看這篇申文,心領(lǐng)神會,不再催促合議。在幾方心照不宣的默契中,這件事慢慢地不再有人提起,眼看就要黃。
當事人帥嘉謨一看,急了,好不容易走到這一步,豈能無疾而終?問題的癥結(jié),到底在哪里?
從這里,就能看出文理思路的差別了。
楊教諭的申文不提業(yè)務對錯,只談官員仕途。而帥嘉謨沒讀出申文這一層機鋒,一廂情愿地認為,之所以徽州府不愿推進,是因為整件事還說得不夠清楚——典型的技術(shù)人員思考方式。
他順著這個思路,重新考慮了一下,發(fā)現(xiàn)之前的呈文里,確實有一處很模糊。
國初六縣均輸?shù)摹跋亩惿z”,就是如今歙縣獨輸?shù)摹叭硕〗z絹”,這個沒問題。那么,“夏稅生絲”這個科目,又是怎么被改成“人丁絲絹”的呢?
搞清楚這個關(guān)鍵節(jié)點,真相便會浮出水面。
帥嘉謨挽起袖子,又撲到浩如煙海的案牘文書里去。他要在這積存了兩百年的六縣檔案的大海里,找出那根關(guān)鍵的針來。
這次的調(diào)查,持續(xù)了數(shù)月之久?;侍觳回摽嘈娜?,居然真的被帥嘉謨找到了線索:
奧妙就奧妙在征稅科目上。
帥嘉謨翻出了歷代戶部給徽州的勘合——類似于收據(jù),上面寫得很明白:“坐取徽州人丁絲絹?!币簿褪钦f,南京承運庫要徽州征發(fā)的科目,是“人丁絲絹”,而且沒有指明由哪個縣單獨繳納,一般默認是六縣均攤。
而帥嘉謨再去查徽州府發(fā)給六縣的催繳文書,卻發(fā)現(xiàn)“人丁絲絹”這個科目沒了。只有歙縣的交稅科目里,多了一個“夏稅生絲”。
于是,這其中的手腳,很清楚了。
徽州府在向歙縣征稅時,用的名目是“夏稅生絲”。恰好歙縣確實有一筆國初欠麥的“夏稅生絲”科目,因此地方并不覺有異。等這筆稅收上來以后,徽州府向上遞交時,又從“夏稅生絲”抽出應有的數(shù)目,劃歸到“人丁絲絹”之下。
這樣一來,原本六縣均攤的稅負,便神不知鬼不覺地成了歙縣獨扛?!叭硕〗z絹”這只鳩,就這么堂而皇之地占了“夏稅生絲”的巢??蓱z歙縣百姓不知內(nèi)情,辛辛苦苦交稅,卻不知道供養(yǎng)的其實是六縣負擔。
做這個手腳的人,絕對是個高手。他既熟知國初錢糧掌故,又精通案牘流程,巧妙地利用歙縣補交夏麥的這個科目,移花接木,混淆視聽,玩了一手漂亮的乾坤大挪移。繳稅這種事,一旦形成了慣例成法,就會堅定不移地執(zhí)行下去,很難改變。就這樣,歙縣一口氣交了兩百年“人丁絲絹”而不自知。
帥嘉謨一拍桌子,這必然是有徽州府戶房的書手從中舞弊!
這個猜測,并非憑空臆測。
在大明府、縣這兩級的政府里面,具體政務的執(zhí)行機構(gòu)叫作“三班六房”,三班指皂班、壯班、快班,合稱為衙役;六房分為吏房、戶房、禮房、兵房、刑房、工房,與中央六部相對應。知府和知縣是流官,干幾年就會調(diào)走,但三班六房的職位往往為本地胥吏所把持。這些人都是本地土著,熟知基層,他們又掌握著專業(yè)技能,職務世代相傳,自成一個體系。沒他們配合,貴為知府也沒法施展拳腳。
尤其是六房中的戶房,分管錢糧,是胥吏管理的重災區(qū)。小吏們有各種手段可以顛倒乾坤。手段高超的書手,甚至能“使連阡陌者空無籍,無立錐之家籍輒盈野”,你說這得多囂張。嘉靖年間的一位官員霍與瑕就曾無奈地寫道:“各縣各戶房糧科,年年派糧,時時作弊?!笨梢姰敃r基層之混亂。
[注釋]使連阡陌者空無籍,無立錐之家籍輒盈野:明代的田地主要有官田與民田兩種,皇莊、學田、牧馬草場、園陵墳地、勛貴莊田、百官職田、邊臣養(yǎng)廉田等,都是官田,其余為民田。田地是政府征收賦稅的重要來源,明初曾核實天下田地,造有魚鱗圖冊,以制定賦稅額度,每一次田地的變動都要記錄在案。但是,當土地兼并嚴重的時候,富人可以田連阡陌,貧者卻無立錐之地。更可怕的是,被收買的小吏,可以使用高超卻卑鄙的手段,使得家有良田千畝的富家在官方記錄中表現(xiàn)為無田,富家便可輕松逃避賦稅;而根本沒有田地的窮家卻被登記為田產(chǎn)豐富,需要承擔沉重的賦稅。
這筆絲絹稅,一定是當年的經(jīng)手小吏在賬簿上做了手腳,才讓歙縣蒙受不白之冤!
事不宜遲,帥嘉謨迅速又寫了一篇呈文,簡單描述了一下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。他知道,吏目向來世代相繼,如果徹底掀出來,很可能會得罪一大批人,所以他對于成因,只是含糊地提了一句“先年不知弊由何作”,只強調(diào)這個稅科是被篡改過的,是不對的。
人,可以不追究,畢竟過去快兩百年了;事,做錯了,就得撥亂反正。
帥嘉謨還提出另外一個重要論據(jù):“人丁絲絹”明明是人頭稅,那應該就是按人口收取,單獨讓歙縣繳納,難道其他五個縣一個人都沒有嗎?
隆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,帥嘉謨正式把這篇呈文提交徽州府,滿懷期待能夠得到回應。
應該說,這次的呈文比上一次的更有說服力,新提出的兩個證據(jù)也都很合理??墒菆蟾孢f上去,毫無動靜。徽州府這次連回復都沒有,置若罔聞。
帥嘉謨到底是數(shù)學學霸,在探究人心方面不及文科學霸楊教諭。他不明白徽州知府的冷漠是考慮到穩(wěn)定和仕途,跟技術(shù)性問題無關(guān)。帥嘉謨把一個戰(zhàn)略性錯誤當成了戰(zhàn)術(shù)性錯誤,一味鉆牛角尖去查考細節(jié),等于媚眼拋給了瞎子看。
換了其他人,大概就認命了,可是帥嘉謨沒有退縮。這個耿直倔強的數(shù)學學霸,意識到從徽州府和應天兩院都得不到支持,遂做了一個驚人的決定。
進京上訪!
我找你們領(lǐng)導去!
這里要特別插一句,帥嘉謨的這個行為,在別的地方可能驚世駭俗,但在徽州,還真不算出奇事。
徽州這個地方,民風彪悍。這個“彪悍”不是說他們好打架,而是說徽州人好打官司。
中國老百姓一般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傾向,愛打官司的人,會被當成“刁民”。地方官考評,也以“涉訟事少”作為民風淳樸的標準之一。但徽州人的做派,和如今美國人很相似,動輒興訟,有事沒事就喜歡對簿公堂,所以盛產(chǎn)精通法律條文的狀師、訟師——號稱“健訟”。
這民風不是明代才培養(yǎng)出來的,早在北宋時期,徽州人就喜歡打官司。歐陽修曾經(jīng)如此描述徽州民風:“民習律令,性喜訟。家家自為簿書,凡聞人之陰私毫發(fā)、坐起語,日時皆記之,有訟則取以證。”徽州人,家家都有個小賬本,沒事就暗暗記下別人的行,打官司時甩出來當證據(jù),這法律意識真是夠強的。
以至于南宋時,徽州籍貫的理學大宗師朱熹也無奈地評價本鄉(xiāng)人:“其俗難以力服,而易以理勝?!?
所以帥嘉謨在本地打不成官司,毅然赴京上訪,這個做法很符合徽州人的風格。
不過他這個“上京”,可不是去北京,而是去南京。
當時大明中樞分成南北二京,北京的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五軍都督府、翰林院等政府機構(gòu),在南京都有一套一模一樣的備份。南京這套備份政府,雖然權(quán)力遠不及北京的大,但在南直隸這片地方還是很有發(fā)權(quán)的。
尤其是錢糧稅收這塊,南京的戶部統(tǒng)管南直隸、浙江、江西和湖廣諸司,都是膏腴之地,天下半數(shù)稅賦,皆出于這里。南京戶部的影響力,不比北京戶部正印差多少。
帥嘉謨抵達南京以后干了什么,沒有資料記載。但從各種官府文件透露的細節(jié)能推測出,他應該沒去找戶部,而是先去找了都察院一位姓宋的御史,求遞陳情狀子。
這是個明智的決定。以帥嘉謨的身份,想直接找戶部高官申訴很難,但搭上一個官就容易多了。
都察院十三道監(jiān)察御史,職責為稽查六部百司之失,一向喜歡搜集民意,風聞奏事,找他們管用。
不過他沒走彈劾的路子。對京官來說,這事太小,又不涉及中樞官員,專門上書彈劾意思不大。帥嘉謨也不想跟地方政府徹底撕破臉。他所求的,只是朝廷一個態(tài)度,批幾句話,就夠了。
隆慶五年的六月初二,帥嘉謨的呈文終于被宋御史遞交上去,并很快轉(zhuǎn)發(fā)給南京戶部。同隨呈文過去的,還有一段都察院的批語:“典有所遵,賦當均派,合從抄出酌行?!币馑际?,要求應該遵守法典,均攤賦稅至六縣,請戶部酌情辦理。
這個批語,正是帥嘉謨夢寐以求的結(jié)論。
南京戶部接到這道文書,加了一句“候本處巡按衙門題”,轉(zhuǎn)發(fā)給應天巡撫和巡按,讓他們酌情辦理。與此同時,戶部還特意給徽州府發(fā)了一份咨文,特別指出:“轉(zhuǎn)行該府從公查勘,前項人丁絲絹起自何年,因何專派歙縣。其各縣有無別項錢糧相抵,如無相抵,今應作何議處?!?
這段話雖然還是疑問口氣,但其實已經(jīng)有了定論:歙縣的稅賦肯定有問題,所要搞清楚的,無非是何時開始,以及怎么攤回到其他各縣。
獲得了戶部的支持,帥嘉謨這趟進京之旅,可謂圓滿結(jié)束。接下來,他只要趕回徽州,等著配合上峰調(diào)查就夠了。帥嘉謨高高興興地離開南京城,踏上了返鄉(xiāng)之旅。
他不知道,此時一道死亡威脅的陰影,已經(jīng)悄然籠罩在他的頭頂。
斷人財路,如殺人父母。五縣明面上雖然對“人丁絲絹”一事反應淡漠,但私下里十分重視。京官之中,也不乏五縣籍貫者。帥嘉謨在京城的舉動,他們了解得很清楚。
整件事的癥結(jié),就是這個新安衛(wèi)的訟師!沒他上躥下跳,就天下太平了。
要不,把他干掉算了。
這也不是第一回了。嘉靖年間,那兩個糾纏“人丁絲絹”的歙縣“刁民”程鵬、王相,最后也是莫名身死收場。奈何橋上,不差這一條冤魂。
帥嘉謨在歸途中,果然遭遇一場絕大的危險,全靠好運氣才僥幸逃脫。具體是什么危險,是誰指使的,沒有記載流傳下來。但帥嘉謨真是被嚇破了膽,敵人這是動了殺心。他壓根不敢回徽州,攜帶家人逃回了老家湖廣江夏縣避禍。
帥嘉謨這一逃,讓好不容易啟動調(diào)查的絲絹案陷入停滯——提告的苦主都沒了,還怎么查?于是在各方敷衍之下,這件事終于再度沉寂下去。至于朝廷戶部,日理萬機,不可能一直盯著徽州這個小地方。
隆慶五年,毫無動靜。
隆慶六年(1572年),也毫無動靜。
在這一年,隆慶帝終于駕崩,萬歷帝即位。再然后,張居正排除掉了一切政敵,成為首輔,整個大明邁進了新時代。但徽州絲絹案,仍舊毫無動靜。
在接下來的日子里,整個大明都忙著適應這位新首輔的執(zhí)政風格。至于絲絹案和那個躲去原籍不敢回來的數(shù)學學霸,已經(jīng)徹底被人遺忘,再沒人提起過。他心灰意冷,不敢再去爭辯什么。
整個故事,似乎就這么結(jié)束了。
可到了萬歷三年(1575年)的年初,已沉寂四年的徽州絲絹案,似乎被什么力量激發(fā),突兀地掀起一陣巨大的波瀾,震驚朝野。
第二章六縣大辯論
萬歷三年三月初九,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向歙縣發(fā)下一道逮捕令,要求緝拿帥嘉謨。
逮捕令是這么寫的:“今照帥嘉謨,既能具詞呈告撫按,必為有力之家,有謀之輩,何為捏作在外,屢提不到。中間必有主使之者,擬合行提。為此,仰縣官吏速究帥嘉謨有無妻子兄弟,是否在外,此輩奸惡,漸不可長,設法緝拿解府,從重問擬,庶足以警余奸,毋得遲違?!?
這個緝拿帥嘉謨的罪名,實在有點莫名其妙:你帥嘉謨有本事去兩院告狀,怎么沒本事留下來配合調(diào)查?一直躲在外頭,一定非奸即惡!
太不講道理。帥嘉謨外出避禍,可不是自己情愿的。何況戶部隆慶五年下的文,時隔四年,徽州府這才想起來指責別人不配合調(diào)查,這反射神經(jīng)未免也太遲鈍了。
這一看就是欲加之罪,倉促擬成。從逮捕令的字里行間,我們能感受到徽州府濃濃的焦慮,有點氣急敗壞,似乎有什么大事要發(fā)生,迫使他們不得不加快行動。
這份急就的逮捕令,很快下發(fā)到了歙縣。知縣姚學閔倒是沒耽誤,立刻安排人手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——因為帥嘉謨是軍戶,隸屬新安衛(wèi),所以這事必須跟衛(wèi)所協(xié)調(diào)。
軍戶歷代都得當兵,戶籍寄在各地衛(wèi)所之下,自成體系。地方民政部門如果碰到涉及軍戶的事,必須知會衛(wèi)所。
半個月以后,也就是三月二十四日,在新安衛(wèi)的協(xié)助下,歙縣總算逮到帥家的一個親戚,叫帥貴。一問方知,帥嘉謨帶著老婆孩子,一直躲在江夏縣沒回來過,只留下帥貴看家。
知縣姚學閔迅速把這個情況回報徽州府,然后還特意加了一句“無憑拘解”。意思是,想抓他,就得跨省執(zhí)法,跨省執(zhí)法需要憑據(jù),我們歙縣可拿不出來。
歙縣在捉拿帥嘉謨這件事上,一點也不熱心,畢竟帥嘉謨是在為本縣利益奔走?;罩莞畬Υ诵闹敲?,可也不能說什么,只好先把帥貴拘押了事。
沒想到,這事才過了十幾天,到了四月初十,徽州府忽然接到一封呈文,署名正是帥嘉謨。
在這篇呈文里,帥嘉謨舊事重提,先把關(guān)于“人丁絲絹”的前因后果重述一遍,然后回顧了各級各屆領(lǐng)導對此事的批示。緊接著,他解釋了一下自己的行蹤:“回途遇害,羈縻遠避,未申情款。”
帥嘉謨并沒說這危險是什么,也沒提誰是主使。但既然他不敢回徽州,那兇手從何而來,昭然若揭。這一句指控,真是綿里藏針。
當然,對于徽州府,帥嘉謨的態(tài)度還是很誠懇的:“今奉爺臺仁恩催議,千里奔歸,伏乞作主,憐憫偏苦,洞察奸弊?!币馑际牵裉炷热淮叽傥?,我便千里星夜趕回,希望您能為小人做主。
這句話,算是針對徽州府“屢提不到”給了一個解釋。
在呈文的最后,帥嘉謨又提出了一項新證據(jù):順天八府,也有“人丁絲絹”這個稅種,皆為諸縣分攤,沒有例外。
這個順天八府的稅種雖非決定性證據(jù),但是一個強而有力的旁證。同樣是“人丁絲絹”,人家都是分攤解決,怎么就你徽州府這么特殊呢?
看來他在江夏縣這幾年,根本沒有心灰意冷,仍舊在孜孜不倦地搜尋證據(jù),還把視野擴散到了全國范圍。
不過帥嘉謨提交這一篇呈文的時間相當蹊蹺。
徽州府的緝拿令發(fā)于三月初九,到了三月二十四日,歙縣才搞清楚帥嘉謨的下落。即使他們立刻派人趕往江夏通風報信,送到也得四月初了。而到了四月初十,帥嘉謨的呈文竟然已經(jīng)送到了徽州知府的案頭。
徽州到江夏差不多一千里地,帥嘉謨從接到報信返回徽州,到撰寫呈文提交官府,只用了十七天時間,這未免也太有效率了吧?
除非,這封呈文,帥嘉謨早就準備好了。
除非,徽州府的動向,歙縣早就已經(jīng)向他通報了。
這才符合實際情況,帥嘉謨?yōu)殪h萬民請命,歙縣怎么可能會無動于衷?明面上歙縣鄉(xiāng)紳們不便公開支持,但私下肯定會給予支持。
從種種蛛絲馬跡能感覺到,帥嘉謨和歙縣之間,早在暗中密切聯(lián)絡,而且他們在策劃一個很大的動作。
無論如何,帥嘉謨的再度出現(xiàn),讓徽州府松了一口氣。大概是嗅到空氣里什么味道,比起上一次的敷衍態(tài)度,徽州府這回的態(tài)度積極得可怕,一百八十度大轉(zhuǎn)變。
兩天之后,四月十二日,徽州知府崔孔昕迫不及待地把帥嘉謨的呈文轉(zhuǎn)發(fā)給歙縣,說有人向本府投訴人丁絲絹案,你們好好詳查一下。
這個命令,很有意思。按道理,這件事應該是六縣合議,再拿出個章程。你現(xiàn)在不通知其他五縣,讓歙縣先去詳查,豈不等于讓原告自己去審犯人嗎?
沒想到,歙縣比徽州府還積極。詳查文書發(fā)出三天之后,歙縣竟然就發(fā)了一篇申文給徽州府,洋洋灑灑好長一篇。
這篇申文,出自知縣姚學閔之手,代表了整個歙縣官方的態(tài)度。申文的開頭氣勢十足:“歙縣為蔑制蔑悖典,射害殃民,懇恩遵照《大明會典》,均平絹賦,以蘇偏困事?!?
姚學閔的申文,簡單來說就是兩點:第一,《大明會典》記載徽州府輸“人丁絲絹”8780匹,從來沒提過讓歙縣單獨交;第二,“人丁絲絹”被人篡改成了“夏稅生絲”,以致五縣之稅落到了歙縣頭上。
這篇申文,基本就是復制帥嘉謨之前的論點。唯一不同的是,上一次是下民上書,這一次卻是知縣大人親自背書,不光背書,還要赤膊上陣。
此前帥嘉謨也提過戶房舞弊之事,可他不敢把話說得太明白,只能隱晦表示。而姚學閔根本不多顧慮,直接撕破了臉皮,指著戶房那些書吏的鼻子開罵。
知縣大人表示,徽州府的戶房,一直以來都是由五縣胥吏把持,世頂名缺,從來沒有出過歙縣籍的糧官。歙縣沒人在府里,只能被人欺負。所以“人丁絲絹”被篡改成“夏稅生絲”這件事,一定是出自徽州府戶房糧科的書吏之手。
[注釋]世頂名缺:明代的官員有嚴格的人事回避制度,不僅不得在本籍任職,且不能久任;而胥吏都是本地土著,在地方上有盤根錯節(jié)的勢力,故有“流水的官、世守的吏”之說。戶房的書吏,是衙門內(nèi)六部胥吏的一種,負責辦理夏稅秋糧的征收、丁差徭役雜課的派遣,絕對是大有油水的肥差。
這故事的真假,沒法查證,反正姚學閔說了,這是“父老相傳”。
姚學閔一介知縣,怎么突然變得如此生猛?謎底就在申文里的一串人名。
為了壯大聲勢,姚學閔找了本地的一批鄉(xiāng)宦聯(lián)署。這些鄉(xiāng)宦大多是退下來的本籍高官,雖然無權(quán),但在當?shù)厝耘f擁有著絕大的影響力,不容忽視。
事實上,這些鄉(xiāng)紳鄉(xiāng)宦才是歙縣真正的統(tǒng)治者。他們下對基層平民控制力度相當大,上有官場的人情網(wǎng)絡,又坐擁數(shù)量巨大的田畝與各項產(chǎn)業(yè)。如果不獲得他們的支持,歙縣知縣什么也做不了。中國有“皇權(quán)不下縣”的說法,政府機構(gòu)必須靠這些“鄉(xiāng)賢”的配合,才能真正對底層實行有效統(tǒng)治。
現(xiàn)在這些人一個接一個地浮出水面,向徽州府展現(xiàn)出肌肉。
[注釋]皇權(quán)不下縣:根據(jù)費孝通先生的論述,在帝制中國,皇帝擁有絕對的權(quán)力,但他并不能憑借一己之力管理整個國家,官僚體制即為皇權(quán)的執(zhí)行者或工具。而實際上,中央派遣的官員到知縣為止,縣以下沒有任何行政單位。所以,在縣衙門到百姓家門口這個范圍,是地方鄉(xiāng)賢、宗族在發(fā)揮重要作用,中央的權(quán)力進入不了與人民日常有關(guān)的地方公益范圍,故有“皇權(quán)不下縣”之說。
看看這份聯(lián)署名單的前幾名吧:
汪尚寧,歙縣竦口人,進士,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。(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)
汪道昆,歙縣千秋里人,進士,官至兵部左侍郎。他文名極盛,和王世貞并稱南北兩司馬,為“后五子”之一。后人猜測《金瓶梅》的作者時,汪道昆也是被懷疑的對象之一,可見這人的實力。
[注釋]兵部左侍郎:據(jù)《明史·職官志》記載,明代的兵權(quán)分為兩部分,五軍都督府負責軍隊的管理與訓練,而征調(diào)軍隊的權(quán)力歸屬于兵部,二者互相制約。兵部左侍郎,正三品,兵部尚書的副手,輔助尚書負責各地駐軍的糧草、軍隊的調(diào)動以及軍隊官員的任命,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總后勤部、總參、武裝部、國防部等部的副部長。
江珍,歙縣溪南人,進士,官至貴州左布政使。
[注釋]貴州左布政使:據(jù)《明史·職官志》記載,明朝的地方政府權(quán)力乃是一分為三的,承宣布政使司負責民政,提刑按察使司負責刑名,都指揮使司負責軍事,最高長官分別為布政使、按察使、都指揮使,三權(quán)并立,互不隸屬。貴州左布政使,從二品,為貴州省最高行政長官,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貴州省省長。
方弘靜,歙縣人,進士,官至南京戶部右侍郎。
[注釋]南京戶部右侍郎:據(jù)《明史·職官志》記載,明廷原本定都金陵,明成祖朱棣奪位后遷都北京,但依舊保留了金陵陪都的地位,改稱南京,并設置了南京六部。其中,南京戶部右侍郎是南京戶部尚書的副手,輔助尚書征收南直隸與浙江、江西、湖廣三布政司的夏稅秋糧,督責漕運和全國鹽引勘合,負責全國黃冊的收藏和管理。雖不及北京的戶部侍郎,但也可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財政部副部長。
程大賓,歙縣槐塘人,進士,官至貴州按察使。
[注釋]貴州按察使:據(jù)《明史·職官志》記載,按察使,執(zhí)掌一省司法監(jiān)察之權(quán),糾察官員風紀,澄清吏治,鏟除奸暴,斷案平冤;并對布政使、都指揮使有監(jiān)察之責,將情況上告吏部、都察院,以備考核。貴州按察使,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、政法委書記的總和。
曹樓,歙縣雄村人,進士,官至江西右參政。
[注釋]江西右參政:據(jù)《明史·職官志》記載,各布政司內(nèi)參政一職,從三品,人員不定,因事而設,分管糧儲、屯田、軍務、驛傳等事,分擔布政使的職能。明代的江西布政司設有督糧道一人,負責征收、押運漕糧;督冊道人員不定,負責督造魚鱗圖冊、黃冊等,以作為當?shù)卣魇召x稅、攤派徭役的根據(jù);分守道人員不定,負責向各府、直隸州傳達催辦布政司的公事。曹樓所任之江西右參政,即為上述三道之一。
江東之,歙縣江村人。此時他還沒進士出身,要到后年才考中。再后來,他以御史身份首先向馮保開炮,也是萬歷朝中一個名人。
[注釋]御史:江東之彈劾馮保時任山東道御史。據(jù)《明史·職官志》記載,明代都察院設有十三道監(jiān)察御史,正七品,主要負責糾察內(nèi)外百官之風紀。若在京,則稽查兩京衙門審理刑獄案件有無拖延、枉曲,并巡視京營、倉場、內(nèi)庫、皇城等;若外派,則為巡按,代天子巡狩,是皇帝的代表和化身,位卑卻權(quán)重,負責糾察地方官吏、舉薦人才、斷理冤案、督察稅糧與戶口、督修水利等公共設施、檢查學校教育等。山東道御史,相當于現(xiàn)在中紀委派往山東的巡組組長。
要說徽州,真是人杰地靈的學問之鄉(xiāng),底蘊深厚。區(qū)區(qū)一個歙縣,隨隨便便就拽出六七位還在世的進士高官助陣,個個身份顯赫,地位不凡,簡直就是全明星隊,別人眼睛都要被閃瞎了。
有他們背書,這份申文的分量之重,可想而知。
從聯(lián)署名單就能知道,歙縣這次突開重炮,絕對是籌謀已久。從徽州府發(fā)文到歙縣回復,一共就三天,若是臨時準備串聯(lián),哪里來得及?
歙縣鄉(xiāng)紳們一定是早早開始籌劃,就等著突發(fā)奇襲,打五縣個措手不及。
可是,歙縣哪兒來的膽量,把所有的矛盾都擺到臺面上跟五縣打?qū)ε_?就算有鄉(xiāng)宦聯(lián)署,也不至于這么直白大膽吧?
很快答案就來了。
五月十日,應天巡按鮑希賢下文給徽州府,說歙縣申文干系重大,必須仔細地檢閱會典、府志、賦役等文件,會同五縣通查,一有結(jié)果,立刻上報。
注意,此前包括海瑞在內(nèi),歷屆應天巡撫、按兩院給的批復,都是“仰府查議報奪”,沒太多傾向性,就算催促六縣合議,也是不急不忙。
但鮑希賢這次的口氣明顯偏向歙縣,反復強調(diào)這次五縣通查,一定得查出一個結(jié)果來。而且鮑希賢不是直接在徽州府的上文做批復,而是讓兵備道發(fā)出憲牌。
[注釋]憲牌:在明代,官府發(fā)出的公文告示,稱為信牌,而兵備道、巡按御史、巡撫等均屬監(jiān)察官員,他們發(fā)出的信牌,稱為憲牌。
所謂兵備道,是大明中后期在地方上負責整飭兵務的機構(gòu),獨立于地方官府而存在。它雖有軍方色彩,但兵備道長官卻經(jīng)常掛著一個按察使副使的頭銜,所以兵備道也算是半個司法線上的機構(gòu),有受理訴訟的職能,而且手里有武裝力量,必要時可彈壓地方。
南直隸沒有按察使,但是有巡按御史,同樣屬于兵備道的上級主官。
徽州附近的兵備道,全稱叫作“應、安、徽、寧、池、太六處兵備道”,簡稱徽寧兵備道,由兵備副使馮叔吉兼領(lǐng)。由他出手發(fā)出憲牌,是暗示徽州府,這次別再用“恐生民亂”當理由了。真鬧起來,兵備副使手下可不只有文吏。
如此旗幟鮮明的表態(tài),說明早在徽州府發(fā)文緝拿帥嘉謨之前,歙縣就已經(jīng)跟上頭打點好了。
這一回,上有應天巡按、兵備道副使支援,下有鄉(xiāng)宦明星隊搖旗吶喊,上下一起發(fā)力,怪不得歙縣申文寫得氣壯山河,底氣十足。此前一直是帥嘉謨單槍匹馬,獨闖敵陣,這回則是數(shù)路大軍集結(jié)一處,擺明車馬要做正面決戰(zhàn)。
面對這空前的壓力,徽州府自然無從抵擋。五月十日兵備道的憲牌發(fā)出,五月十四徽州府便轉(zhuǎn)發(fā)給五縣,催促他們前來合議。大家要注意,這個五月十四日,是憲牌送到五縣的時間。也就是說,徽州府幾乎一收到兵備道的文書,一點沒耽誤,立刻轉(zhuǎn)發(fā)出去了。
可見徽州府是真嚇壞了。
面對歙縣蓄謀已久的突襲,其他五縣一時間蒙了。這事不是早黃了嗎?什么時候又鬧得這么大了?
徽州府一封接一封地催促他們準備申文,過來商議。這回,五縣不能像上次一樣裝聾作啞了,必須有所表示才成。
最先做出反應的,是婺源縣。這是僅次于歙縣的大縣,實力位居五縣之首,更是朱熹老夫子的鄉(xiāng)貫故里。知縣吳琯在五月二十二日即發(fā)回申文,算得上神速了。
可惜速度雖快,質(zhì)量卻很糙。這篇申文的論點,和當年績溪楊教諭的一樣,指稱歙縣虧欠夏麥9700石,被罰補交“夏稅生絲”8780匹,歷年輸送,與其他五縣無關(guān)。至于“人丁絲絹”,那是南京承運府的事。
這個論點破綻很大,無甚新意。不過這也沒辦法,一共沒幾天時間,吳琯再有才,也不可能跟帥嘉謨精心準備了幾年的證據(jù)相匹敵。
不過吳琯到底也非庸人,他后來官至給事中,說明頭腦很好使。他在申文里,還提出了一個四兩撥千斤的方案:
查閱黃冊。
黃冊是大明朝廷重要的賦稅檔案,上面征派賦役,都要依據(jù)黃冊來施行。它是一手資料,最具權(quán)威。黃冊從洪武十四年(1381年)開始攢造,十年一屆,從無中斷,涵蓋每一個大明府縣,具體到戶,是中國檔案史上的一個奇跡。
吳琯的邏輯是:如果《大明會典》和府志記載無誤的話,那么在黃冊的原始記錄里,一定會有相應記載,后者的可信度要高于前者,只要去查黃冊檔案,自然知道誰對誰錯。
按照規(guī)定,每一屆的黃冊都會抄送數(shù)份,本縣本府本省各自留底,原冊送交南京戶部。你可以說本縣本府存的黃冊可能會被篡改,但南京戶部的原冊絕對是準確的,一查便知真?zhèn)巍?
吳琯此舉,獨辟蹊徑,給解決紛爭提供了一個新思路。
除此之外,他也效仿歙縣,拉來了本縣的一批鄉(xiāng)宦助威。雖然陣勢不如歙縣,卻也有四位進士出身的高官壓陣——徽州真的太厲害了,只是轄下兩縣打架,就能拽出這么多名人。
三天之后的五月二十五日,績溪縣也加入戰(zhàn)團,同樣是知縣領(lǐng)銜。
有了婺源縣爭取時間,績溪縣準備得更加充分。知縣陳嘉策選擇了另外一個辯駁策略,把突破口放在了“獨征生絲”上。
帥嘉謨當初有一個質(zhì)疑:徽州一共六縣,為何獨獨在歙縣征收生絲?這根本不合理,所以一定是六縣均輸。他還舉了很多例子,比如常州府進貢茶葉,《大明會典》里就寫明“征于宜興縣”;寧國府進貢木瓜,也寫明由宣城縣專輸。所以如果獨在歙縣征收生絲,《大明會典》一定會單獨寫出來“征于歙縣”。
陳嘉策針對這個質(zhì)疑,羅列了一大堆反例:松江府的綠豆,只由華亭一縣征收,上??h就不必去管;淮安府的藥材,只由山陽縣征收,睢寧、贛榆兩縣不用交;金華府的麻地,只征武義縣,至于絲、紗二項,則從湯溪征發(fā),其他縣不必繳納。
列完這一大堆,陳嘉策表示,一府獨征一類物資于某縣實屬平常,《大明會典》不可能面面俱到。所以帥嘉謨的質(zhì)疑,純屬見識太少,毫無道理。
哦,對了,績溪作為六縣中最小的一縣,手里沒有活著的進士,只好翻箱倒柜,請出了三位舉人聯(lián)署。
婺源、績溪兩縣打起頭陣。到了六月十三日,休寧、祁門兩縣終于桴鼓相應。
休寧的知縣陳履,應該也是個學霸級的人物。他準備了將近一個月,兵強馬壯,索性撕開那些彎彎繞繞,挺槍直刺歙縣的核心要害——數(shù)字。
歙縣或帥嘉謨最核心的質(zhì)疑,在于兩項稅賦的數(shù)字不符:
歙縣“夏稅生絲”補夏麥9700石,折絹4000多匹;而每年歙縣卻要繳納“人丁絲絹”8780匹。多交的4000多匹,一定是本該其他五縣負擔!
關(guān)于這個質(zhì)疑,陳履給出了自己的調(diào)查結(jié)果:
他發(fā)現(xiàn),在乙巳改科中,行中書省除了查獲歙縣虧欠夏麥9700石之外,還在其下轄的登瀛、明德兩鄉(xiāng),重新清查出一部分拋荒的桑園田地,以及抄沒程輝祥、葉忠兩個大地主的田地。這些土地,都重新丈量造冊,然后重新計算征稅。
虧欠夏麥、拋荒桑園田地、抄沒田地,這三項加在一起,歙縣新增的賦稅一共是生絲10974.3斤。每24兩生絲,折絹一匹,所以總數(shù)是8779匹整,沒有任何問題。(原始資料即如此。)
陳履的調(diào)查成果,還不僅止于此。
歙縣明明不產(chǎn)絲,為什么要以生絲為賦稅折色呢?
陳履考察了一下,發(fā)現(xiàn)歙縣下轄的登瀛、明德、仁禮、永豐、孝悌等幾個鄉(xiāng)里,本來是有桑園的,其他五縣則從來沒有過。顯然,生絲是歙縣特產(chǎn)土貢。在洪武十年(1377年)、二十四年(1391年),永樂十年(1412年),成化十八年(1482年),這筆賦稅的數(shù)額都有調(diào)整。到了弘治十四年(1501年),朝廷把生絲折絹的比率,從24兩調(diào)整到了20兩,但定額8779匹沒有改動過。
雖然歙縣現(xiàn)在不養(yǎng)蠶,得去外地買絲,但當年它明明可以靠自產(chǎn)。朝廷征絲絹稅,只可能是從歙縣收。
至于《徽州府志》上為何沒提歙縣原本有桑這件事,很簡單,因為《徽州府志》是歙縣籍的官員帶頭修的,當然得摻私貨?。?
至于為什么在《大明會典》的記載里,只寫“人丁絲絹”征于徽州府,沒寫獨征于歙縣,陳履的解釋就三個字——沒必要。會典是國家級檔案,只記錄到府就夠了,沒必要寫到縣這么詳細。更何況每一府都有自己的情況,拿外府的例子來質(zhì)疑本府,根本荒唐。
陳履的回答,是目前為止五縣反擊中最犀利的一個。帥嘉謨就是當面辯論,恐怕也會感到非常棘手。
相比之下,同一天交作業(yè)的祁門縣,申文寫得極其乏味,無非老生常談加哭窮而已。沒辦法,因為祁門當時的知縣開缺,申文由縣丞劉守德代理撰寫。
又過了一個多月,七月二十一日,姍姍來遲的黟縣終于把最后一篇申文交了上去。
前面有吳琯、陳嘉策、陳履三員大將坐鎮(zhèn),黟縣知縣陳正謨就顯得輕松多了。在申文里,他心不在焉地重復了一遍前幾位知縣的意見,然后說了句略帶萌感的風涼話:歙縣那么大,就算減了絲絹稅,也不過是大江之上去掉一條船而已;我們黟縣現(xiàn)在超級超級窮,再加哪怕一點點賦稅,那就和久病之人吃了烏頭一樣,根本扛不住呢!
于是在萬歷三年的徽州,可以看到一番神魔小說般的盛況:六個縣的官員騰空而起,紛紛祭出法寶與神通,呈文如雪片一般交相揮灑,肆意互噴,口沫四濺。六縣的鄉(xiāng)宦們也在暗暗輸送內(nèi)力,支持知縣們拼個你死我活。
五縣經(jīng)過反擊,和歙縣堪堪戰(zhàn)了一個平手??墒巧裣蓚兇蚣艿膭屿o太大,結(jié)果當?shù)孛癖娙急惑@動了。田賦一事,對百姓來說最敏感不過。他們一打聽,立刻坐不住了。贏了還好,萬一知縣輸了怎么辦?咱們不就平白要加稅了嗎?
這可不行,得出把力,把聲勢搞得越大越好!于是在鄉(xiāng)宦們的刻意鼓動之下,一時之間,六縣民眾摩拳擦掌,紛紛投身到這一場大辯論中來。
徽州風俗一向健訟,百姓一碰到問題,第一個反應就是上訪告狀??墒腔罩莞缃褚荒X門子官司,沒法調(diào)停這個糾紛。于是六縣民眾把注意力全放在了更上一級的政府機構(gòu)。
在接下來的半年里,整個江南官場可真是熱鬧非凡。有歙縣的老百姓去找兵備道告狀,有婺源縣的不平士人去應天巡撫那兒告狀,有績溪縣士民跑到應天巡按那里訴苦。只要和徽州事務沾邊的衙門,幾乎被他們騷擾了一個遍。兩院、兵備道的衙署門庭若市,告狀的比送禮的人還多,幾乎演變成了全民大訴訟的熱鬧局面。
面對這種窘境,兩院除了連連下文催促徽州府趕緊拿出個結(jié)論,還在文書里反復強調(diào):“仍禁諭士民不必紛紛告擾。”可見上級主管部門真是被騷擾得不輕。
可結(jié)論哪兒那么容易拿出來???或者說,徽州府怎么敢拿出結(jié)論來???如今爭議已經(jīng)不只在官方層面,連民間都爭吵不休,甚至已經(jīng)導致了幾起跨縣斗毆。六縣民怨都在蓄積,誰敢去惹?
眼看僵局要演變成亂局,到了萬歷三年年底,十二月初一,絲絹風波的始作俑者帥嘉謨終于再度出手。
帥嘉謨手里并沒有什么新的證據(jù),不過他把之前的所有資料統(tǒng)合起來,給出了一個完整的故事。在這個故事里,國初朝廷向徽州征派“人丁絲絹”8780匹,均攤六縣。結(jié)果徽州府戶房小吏是五縣人,遂哄騙歙縣先墊上。等到歙縣應承下來之后,戶房又把這筆稅賦篡改入“夏稅生絲”的科目里。從此以后,徽州在歙縣征收“夏稅生絲”,向上繳納“人丁絲絹”,瞞天過海兩百年。
對于吳琯、陳嘉策、陳履三個人的反駁,帥嘉謨卻未置一詞。
徽州府拿到帥嘉謨的呈文,再次轉(zhuǎn)發(fā)六縣,要求合議。這篇轉(zhuǎn)發(fā)公文透露了一個重要訊息,解釋了原本漠然處之的徽州府為何在年初突然重啟絲絹案的調(diào)查。
按照公文要求,徽州府需要把此前各級主管部門對絲絹事件的批示一一附在前頭。從這些信息中,能看出文牘流轉(zhuǎn)的蛛絲馬跡。
原來早在年初,南京戶部下發(fā)了一道文書,責問徽州府,四年前讓你們查勘“人丁絲絹”的事,到底查得如何了,徽州府這才想起來。
隆慶五年,帥嘉謨進京告狀,曾經(jīng)成功促使戶部下一道文,催促徽州府查勘。后來帥嘉謨失蹤,緊接著趕上皇上駕崩,徽州府以為上頭把這事給忘了,也就擱置不理了。
誰知道,時隔四年,戶部突然想起來這碼子事了,來文催促。而且這次催促的性質(zhì)可不一樣,文書前頭寫得清清楚楚:“奉圣旨:戶部知道,欽此。欽遵。抄出到部,送司。”
奉圣旨?這是驚動皇上了?
不對,萬歷皇帝那會兒還小,這個“奉圣旨”,其實是代表內(nèi)閣的授意,搞不好是首輔張居正的想法。
驚動了這么一位大神,你說徽州府慌不慌?所以從萬歷三年二月開始,徽州府一反常態(tài)地積極推進絲絹案的查證,而且處處偏袒歙縣,結(jié)果惹出來了一場六縣大辯論。
如今吵到年底,徽州府轉(zhuǎn)發(fā)帥嘉謨呈文,行到五縣。五縣立刻跳了起來,合著我們的質(zhì)疑他一條都沒答,純粹在自說自話。
這次五縣不單干了,正式抱團,合著發(fā)了一篇《五邑民人訴辯妄奏揭帖》。他們懶得多費唇舌,核心意思就一條,即此前婺源知縣吳琯的提議:“伏乞查明,洪武十四年初造黃冊,如系六縣公賦,甘派無詞;如系歙縣額科,乞嚴將帥嘉謨等正法治罪!”
咱們?nèi)ゲ辄S冊的原始記錄,是不是,用證據(jù)說話!
歙縣不甘示弱,立刻回帖嘲諷:“節(jié)蒙牌提各縣丁畝文冊并取有無何項錢糧相抵回文,豈各縣抗違不回,延挨會計,歙苦無伸,懇恩差人守提,早賜均攤歸結(jié)?!?
翻譯一下:大人早就將通告發(fā)了下去,讓各縣速將各自的人丁、田畝文冊都拿出來,仔細核查,看看以前的錢糧到底是怎么繳的,查明白了好回話。哪知他們竟如此大膽,拖拖拉拉,至今未有結(jié)果,害我們歙縣有苦卻無處申冤!懇請大老爺差人提檔核查,早將這筆重稅分攤六縣,以示公平!
你們自己都不肯把縣里的檔案拿出來對賬,百般拖延,還好意思提查黃冊的事?
然后兩邊又跳起來開撕,撕得昏天黑地。
巡按宋儀望看到這一幕,趕緊寫信提醒徽州府:“歙民積憤已久,五縣紛爭亦力,示以均平之情,酌以通融之法,雖有偏心,無可復置私喙矣?!?
可見上頭也知道六縣此時鬧成什么模樣,生怕釀成民亂,所以話里話外透著一股“別講道理了,和和稀泥,趕緊把這事平了”的意味。
上下的壓力,全落在了倒霉的徽州府身上。
徽州府心想,得,我過不好年,你們誰也別想過好。
萬歷三年十二月十九日,徽州府給五縣下達了一封催提公文,態(tài)度前所未有地嚴厲:“將該縣人丁田畝數(shù)目文冊一并,星火申報,毋徒執(zhí)詞混擾,致礙轉(zhuǎn)奪,此系至緊事理,難容延緩,如違,提究該吏不貸?!币笪蹇h把縣存檔案都上交,不許拖延,不許不給。
按說這會兒距離過年只有半個月不到,按中國人傳統(tǒng),有什么事過完年再說?,F(xiàn)在徽州府連這個傳統(tǒng)都不顧了,看得出來,知府是真急眼了。
于是,十二月二十五日,婺源知縣吳琯再一次披掛上陣。
吳琯這一次,帶來了更犀利的武器,死死盯住帥嘉謨的幾個論點咬。
第一,帥嘉謨說“人丁絲絹”和“夏稅生絲”折算出的數(shù)字不對。
他算錯了!
乙巳改科,是在當年四月一日發(fā)生的。歙縣一共虧欠9766石9斗3升6勺——這個數(shù)字估計是一個處女座的人查出來的,所以針對該縣輕租民田3646頃,每畝額外征發(fā)四錢生絲。這筆賦稅,在洪武年間正式記入黃冊檔案。
而按照當時的折率,生絲1兩折麥7升。歙縣虧補的9766石9斗3升6勺麥子,補生絲9041斤,算下來正好是7升麥子補絲1兩。完全對得上。(原始資料即如此。)
吳琯還順嘴嘲諷了一句,這事帥嘉謨你怎么能拿銀子來算?國初到現(xiàn)在,銀錢變化太大,根本無法做參考。你可真外行。
第二,帥嘉謨說,《大明會典》記載徽州府征收“人丁絲絹”8780匹,沒說具體由哪個縣交,那么當然是六縣均攤,否則該注明是歙縣獨輸。
他弄錯了!
此前陳履已經(jīng)舉了不少反例,這次吳琯準備了更充分的“彈藥”。
浙江的“夏稅絲綿”,是從杭州等八府征收,溫、臺、處三府不用繳。但《大明會典》里只寫浙江布政司征“夏稅絲綿”,為什么不注明杭州等八府呢?
因為這是《大明會典》的寫作原則:在直隸,府而不縣;在各布政司,則省而不府。如果事事注明,《大明會典》得多厚???
再說帥嘉謨舉的那兩個例子——常州府茶葉注明產(chǎn)自宜興、寧國府木瓜注明產(chǎn)自宣城,那是特產(chǎn)貢品好吧!跟田賦有什么關(guān)系?
第三,帥嘉謨曾經(jīng)提出一個理論:歙縣虧欠夏麥的同時,其他五縣也虧欠,六縣虧欠的總額,恰好與“人丁絲絹”的稅額對得上。
他算錯了!
吳琯對這個疑點,也做了十分深入的調(diào)查。
乙巳改科之前,歙縣產(chǎn)麥19,632石,產(chǎn)米17,688石;婺源產(chǎn)麥8315石,產(chǎn)米8315石。次年歙縣產(chǎn)麥虧欠的同時,婺源產(chǎn)麥8000石,確實虧欠300石麥,但是大米豐收了,遠比8315石要高,所以根本不需要補麥,自然更不需要轉(zhuǎn)嫁到歙縣頭上。
第四,帥嘉謨說戶房的五縣小吏偷偷篡改稅收科目,哄騙歙縣。
吳琯對這個質(zhì)疑,簡單回復了一句:歙縣長官又不是白癡,就算歙縣長官白癡,老百姓也不傻。這么大的稅額,都要真金白銀往外掏,哪里是改改數(shù)字就能瞞過去的?
說完這個,他又不陰不陽地補了一句:“你說徽州戶房被五縣小吏把持,但別忘了,現(xiàn)在的南京戶部尚書殷正茂可是你們歙縣的?!睗撆_詞是,你說把持戶房的人會徇私偏幫本鄉(xiāng),那把持戶部的堂官豈不更會徇私嘍?”
吳琯提到的這個殷正茂,來歷可不簡單。他是歙縣人,當年巡撫廣西,跟俞大猷聯(lián)手平定了韋銀豹的叛亂;總督兩廣軍務時,擊破了打著“倭寇”旗號的???,光復了惠州、潮州兩地,可謂戰(zhàn)功累累,官至南京兵部尚書,此時正好改擢為南京戶部尚書。
而南京戶部,恰好管著絲絹之事,所以吳琯把這事挑明,是怕殷正茂會偷偷偏袒歙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