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五哥的檢舉信里其實也沒有實實在在的證據(jù),
他都是從百姓口中,或者是一些蛛絲馬跡中推測出來的。
不過本王倒是覺得五哥說的可信,那個都督能夠拿出一百萬貫的。
黨仁弘手下那些人的罪證倒是無所謂,能不能找到本王都可以治罪,只要有那些被他們迫害過的百姓口供即可
重點是黨仁弘,我們必須要有實質(zhì)性的罪證,不然就算我拿下他,長安那邊也不會服氣,
還有可能會引起老臣子的不滿,也可能引起朝堂上的動蕩不安。
我可不想因為這件事惹得一身騷。
玄策你可有什么好主意沒有?”
李慎對李佑舉報黨仁弘貪贓枉法一事并沒有懷疑。
既然李佑敢說,那這件事李佑肯定是了解過具體情況的,才會寫信給他。
而且李慎也相信,這些當(dāng)?shù)氐拇淌范级經(jīng)]有一個屁股是干凈的,
現(xiàn)在的重點就是找到黨仁弘的罪證,他想聽聽王玄策的意見。
“王爺,黨仁弘是一個國公,家里的產(chǎn)業(yè)一定不少,再加上陛下的賞賜,
像滄州刺史那樣以錢財定罪肯定是不行,而且錢財都被王爺騙走了。黨仁弘到時候一口否認(rèn)我們也沒有辦法,
畢竟王爺是想要那一百萬貫錢財,那就不能拿出來做物證了。
既然沒有了物證,那我們就想辦法找人證,找黨仁弘狡辯不了的人證?!?
王玄策建議道。
“狡辯不了的人證?你是說他身邊的人?”李慎問道。
“對,只要我們能夠讓他身邊的親信,都寫一份供詞,能夠證明黨仁弘貪贓枉法,
本小章還未完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(xù)閱讀后面精彩內(nèi)容!那就算他再怎么抵賴也無用,幾份證詞也能定他的罪,
到時候就算是鬧到長安,有這幾份證詞在,王爺也不會被動?!?
王玄策解釋道。
李慎想了想點點頭。
“嗯,玄策說的確實有道理,不過既然是親信,想要他們出來指證黨仁弘恐怕并不容易。
只能等我們找到這些人的罪證后,抓起來在審問。
到時候?qū)嵲诓恍心蔷蛧?yán)刑拷打。
本王就不相信還撬不開他們的嘴?”
李慎現(xiàn)在覺得有時候真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。
明知道黨仁弘有罪,但是還得想辦法找證據(jù),而滄州席辯,就是先定罪,后查證。
這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。
即便自己是一個王爺,地位比黨仁弘高也沒有辦法,
因為黨仁弘是一個國公,貴族也是一個利益團體,牽一發(fā)而動全身。
這讓李慎不禁感嘆,
這封建社會哪有什么公平對錯,都是利益驅(qū)使,輸?shù)囊环礁吆安还?,贏得一方覺得本該如此。
待二者身份對調(diào),那情形依舊如此。
(本章因為被人舉報內(nèi)容低俗,所以章節(jié)內(nèi)容重新修改,
對于違反平臺規(guī)定,作者做出深刻的檢討,并表達(dá)誠摯歉意。
保證以后不再犯此類的錯誤。
隨便加了一些水文進去,
所以對不住后來的書友們了。勿怪。)_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