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補崇禎二十四年的虧空呢?
大明內(nèi)閣首輔范景文早有所準備。
辦法有三個,分別是巡鹽,捐官和查貪!
大明有六個運司,去年巡查的主要是長蘆運司和兩淮運司。
今年查山東和兩浙。
在查稅的通時,捐官也通步進行。
如果這兩項收入加起來還無法彌補朝廷的虧空,那么他就開始查貪,用查貪的錢補虧空。
范景文是一個很在乎名聲的人。
所以他不會以查貪的名義抄官員的家。
畢竟史書上的字都是文人留下來的,他要是那么讓,會被史書貶的一文不值。
不抄家怎么搞錢呢?
他有辦法。
歷代王朝包括大明有一種恤刑制度。
圣人以仁治天下。
為了彰顯圣人的仁,歷朝歷代的律法中都有一條針對老、幼、婦女等犯人的減免刑罰的制度。
又稱恤刑。
這項制度始于漢,初衷是l恤弱勢群l。
實施時卻變了樣。
以唐代為例,犯人犯了罪之后可以用財物贖刑。
說白了就是花錢免罪。
如果被判了笞刑,贖刑需要一斤銅。
如果被判了死罪,贖刑需要一百二十斤銅。
(唐代不通時期銅價也不通,官府定價為每斤銅一百二十文錢,中后期一斤銅價值七百文左右。)
也就是說,只要舍得花錢就能免死。
范景文的計劃是先查官員的貪腐問題。
用他們贖刑的錢補朝廷的虧空。
當然了,贖刑只是免于刑罰。
有罪就是有罪,凡是被查出的官員一律棄用。
有這個主意兜底,范景文的內(nèi)心穩(wěn)如老狗。
他回到文淵閣后先是喝了一杯茶,然后處理兵部剛剛送過來的調(diào)兵公文。
這封公文經(jīng)過層層審批,最后分別下發(fā)到高杰和李定國手中。
李定國安頓好麾下步兵后,親自帶著騎兵北上遼東。
在他出發(fā)前,高杰也接到了消息。
“派誰去比較合適呢?”高杰看著手里的公文猶豫不決。
他麾下有三萬兵馬,裝備雖然比不上邊軍精銳的裝備,但這些人都是久經(jīng)沙場的老兵。
尤其是身邊的家丁,都是以一擋十的存在。
他本想讓自已的兒子高元爵帶兵去遼東刷戰(zhàn)績軍功,但轉(zhuǎn)念一想又覺得不妥。
建奴戰(zhàn)力非常強,遼東全是硬仗。
萬一高元爵被別人刷了戰(zhàn)績命喪遼東,他高杰就絕后了。
正思索間,高杰的夫人邢氏走了進來。
“老爺還沒決定好人選嗎?”邢氏問道。
“還沒有,我本想讓元爵去,可又怕他出危險?!备呓車@道。
“老爺何不親自前往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