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林冷笑著搖了搖頭。
這些話憋在心里,已經(jīng)很多年了!
這個社會需要人情世故,話不能說的太記,需要給人留有余地。
因此,以前他心中再怎么惱怒,卻也始終要忍著。
即便過去這么多年,他一直清晰記得,當(dāng)年父母離開時,他們這些人為了爭奪老宅,大打出手,吵的不可開交的嘴臉!
過去,為了彼此的面子,這些話他不能說。
但現(xiàn)在……
他心中連這整個世界都放下了,又何須在意他們?
楊林只有一個信念,那就是再次回到大乾世界!
誰想阻攔他前進(jìn)的腳步,他就跟誰翻臉!
很快,警察終于來了。
但親戚們絲毫不慌,他們還沖著警察,指責(zé)楊林白眼狼,說楊林是他們的晚輩,他們只是教訓(xùn)孩子而已,不需要警察來管。
而楊林只是條例清晰的,闡述了這些人私闖民宅,阻礙簽署合通,尋釁滋事,并語辱罵他人。
楊林引經(jīng)據(jù)典,一條條說出了他們觸動哪一部法律,哪一款條文,接連七八條罪名就擺了上來。
警察本也不想管家庭糾紛這種爛事,大多情況,他們也只是調(diào)解為主,勸勸雙方,讓雙方彼此各退一步。
但楊林說的頭頭是道,并且有理有據(jù),每一款條文全都擺了出來,簡直比專業(yè)的律師還要更專業(yè),因此他們也不好再和稀泥了,只能按照法律條文辦事,將這些鬧事的親戚,全部帶走!
律法,可不認(rèn)什么親戚!
別說只是親戚,哪怕是父母妻兒,在法律面前,也是人人平等。
打孩子有罪,打老婆犯法。
法律面前,每個人都是擁有獨立人格的個l,不容侵犯!